佛教仁爱中医医院
医师之服务规则
1. 本院乃属纯中医之医院,以中医中药为主。故为病人治疗疾病,不能进行针管注射药物。 本院有中药粉状之配制、中草药、药剂、药丸、药片、药膏等 纯中药之备置。可据症索配。合剂配制以每次不超过200cc为准则。如病人为外地者,可据情增减。
2. 开源节流,珍惜取自十方之一分一毫,故用药、用针等,须据情配给。
3. 每次进行治疗时,对病人要作适度的辅导,使病人具有感恩之心,回馈之怀,真正达到既治病又治心的目的。
4. 尊重病人,绝不泄漏病人所患的病情。病人之病案资料,只可供医师们参考及讨论,配药员也绝对要守密。
5. 医师应慎重询问病人,凡遇病情危重之疾病,不得逞强而实行治疗,应劝病人速往医院诊治,以免耽误病情。
6. 每位病人将设有病卡一份,医师须清楚记录病案,以方便其他医师接任,并请书写清楚,不得潦草难辨。
7. 如非病人主动邀请,医师不能自动上门为病人诊治,索取佣金,以免影响本院声誉。
8. 本院乃属施医赠药之慈善医院,故禁止一切直销或传销活动。更不能假借病情需要而向病人逗售药物药品。
9. 以热忱的心态与病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,尽本份,诚心诚意为病人服务。 注重品德修养,绝不欺骗病人或利用病人恐惧心理加以恐吓,以谋利益,如要求病人买药治病。( 医师自制之药 )
10. 医师只为有病卡之病患者医治,如无病卡,必须吩咐病者办理登记手续,对本院义工亦复如是。
11. 医师不能随意到配药室取药,如有需要,必须填写方笺到配药室领药。
12. 医师不能在本院内作个人宣传,譬如派名片,或逗售自制药等。
13. 站定岗位,发扬医者父母心之伟大精神。 不舍弃病人,不能对病人有分别心或攀富厌贫之心。
14. 必须遵重本身医德,更不可在病人面前批评其他医师的医术或处方。
15. 衣著须整洁(医师袍)、礼貌须周到,仪态须庄严,态度须认真,治病须谨慎。工作不迟到早退。 ( 如有要事请假,须尽早通知,以便找人取代 )
16. 遵循本院之服务规则,不可胡乱工作,自作主张,超越权限。
17. 主诊医师须与助理医师配合,不能让助理医师单独为病人治病,以免误诊。
18. 本规则如有不善处,将随时增减。
院训 : 慈、悲、喜、拾
院旨 : 无缘大慈、同体大悲; 不为自己求安乐,但愿众生得离苦; 不分种族、宗教,至诚的奉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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